日期:2015-12-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遵义市纪委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近日,遵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8起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督促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必将受到严肃查处。
这8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仁怀市九仓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兰旭杰受贿案。
兰旭杰在火石岗乡村管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危改农户何某4500元、李某500元、赵某2000元,共计7000元好处费。2015年3月30日,兰旭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遵义县泮水镇遵金村原副主任李秀锦索贿案。
2014年5月,李秀锦以办理申请危房改造手续需请上级领导帮忙,要用钱感谢为名,向危房改造户王某某(低保对象)索要现金12000元。2015年2月2日,李秀锦受开除党籍处分。
桐梓县娄山关镇东山村原副支书令狐新文受贿案。
2011年,令狐新文利用职务之便,以其父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2009年,令狐新文以好处费名义分别扣除李某等三户危房改造补助金5000元,共1.5万元后占为己有。目前,令狐新文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汇川区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骆诗永乱收费案。
2011年,时任团泽镇木杨村总支书记的骆诗永召集村支两委开會研究决定,向184户危房改造户每户收取150元的照相费和资料费,共计27600元,此款被骆诗永、村主任张某等8人私分,每人分得3450元。骆诗永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习水县永安镇大坪村村委會原主任张勇贪污案。
2010年,张勇利用职务之便,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为其弟张某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收受危改对象陈某好处费3000元;贪污社會抚养费2300元。2015年2月13日,张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正安县芙蓉江镇马河村主任焦登福套取危改资金案。
2011年,马河村在实施危房改造中,焦登福以九岭杠组村民谭仁芝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占为己有。2010年至2013年,焦登福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低保金9695元,其中,7600元挪作他用,2095元占为己有。2015年4月30日,焦登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凤冈县土溪镇副镇长任明新失职案。
2012年10月,任明新在担任土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期间,分管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龙台村五户农户与工程队共同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700元、陈家组2户实施的工程量不足和前江组7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0000元被挪用等问题。2015年3月16日,任明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道真自治县三桥镇夏家沟村村委會原主任夏昌玉受贿案。
夏昌玉在2011-2013年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忙农户协调危房改造工作为由,收受夏家沟村7户农户好处费共3900元及18户农户烟酒等物品。在2013年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养羊项目实施过程中,帮助时任三桥镇塘村村总支书记石某(另案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扶贫养羊项目资金62500元,夏昌玉实得3000元。2014年12月25日,夏昌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