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1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山东将建高校四类协同创新中心 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 - 山东
摘 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今年起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建设四类协同创新中心,对其实行绩效评价、动态调整,三年为一周期,并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今年起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建设四类协同创新中心,对其实行绩效评价、动态调整,三年为一周期,并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
据介绍,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区域发展、面向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科学前沿重大问题、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需求等四种类型。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相结合,打破高校内部及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牵头高校应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里将在人员聘用、人才培养机制、招生模式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赋予相对自主权;在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相关教育、科技、文化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省财政设立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并整合现有用于省属本科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的教育专项经费,整合新增省重点实验室科技专项经费,集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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