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4-2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张女士是某保洁公司的保洁员,平日爱穿高跟鞋的她在一次工作中不慎摔倒致伤。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保洁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近日,市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4月24日下午,张女士上班期间穿着高跟鞋不慎滑倒受伤。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4月27日,张女士将自己受伤一事告知保洁公司,并向公司索赔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因公司拒绝支付张女士要求的赔偿费用,张女士遂将该公司4万余元。
保洁公司认为,张合肥治疗癫痫病医院排名女士摔伤地点不在其工作范围内,且事发时张女士穿着高跟鞋上班,有违公司规定。另外,张女士受伤时未通知公司,而是事后向公司索赔,因而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主张张女士受伤地点不在其工作范围内,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而张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知道其在合肥癫痫病专业医院从事保洁工作时穿着高跟鞋容易发生摔倒受伤的情况,但其治疗癫痫有效的方法未尽到必要陕西中医治癫痫病的医院的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保洁公司对张女士的损失金等共计10万余元。判决后,保洁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双方责任比例划分问题,保洁公司认可张女士是其公司员工,根据张女士受伤时间和地点可以认定其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因此保洁公司应对张女士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张女士穿高跟鞋从事保洁工作,其应当预见到容易发生摔倒受伤的危险,可以减轻保洁公司的责任。一审法院酌情确定张女士承担10%的责任适当。
据此,北京市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